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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取证培训工作流程

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6-06-09 点击:

为规范我市应急救护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现就我市培训工作明确如下要求:

一、总则

1.按省红十字会要求,全省救护培训工作已经推行市场化改革。我市现有的两所救护培训机构,作为经省红十字会审批的培训实施主体,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开展招生组织与培训教学工作,并确保全市年度培训任务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市、县(区)各级红十字会不承认培训机构自行划定的所谓“培训片区”。各级红十字会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购买相关培训服务。

3.培训机构开展收费培训时,培训全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或产品推销,未经市红十字会批准不得创建或运营带有红十字会名称、标志等元素的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如抖音等)。

二、人员管理与考核

1.师资管理:新增培训师资必须通过红十字会组织的统一评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授课资格。对所有授课师资实行年度考评制度,考评不合格者将暂停其培训资格。

2.质量督导:对培训考核环节实行随机抽查与现场督导机制,督导不事先通知,以确保考核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三、培训实施流程规范

(一)培训前期准备

1.计划报备:培训机构须登录“河北省红十字会综合管理平台—应急救护培训及考试管理系统”填报培训计划,并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承德市红十字会报备。

2.班级设置:在系统中完成建班(生成班级二维码)、师资指派、学员信息审核(含证件照上传)及考官派遣等流程。每班培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0-50人,上限不得超过60人。“16学时救护员”培训满10人即可开班。

3.物料准备:严格按照《2023版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手册》要求,按实际参训人数配备相应教材,确保人手一册,培训后不得回收。绷带、三角巾、呼吸膜等实操耗材须按人手一份配备,培训结束后不得回收。夹板等可重复使用的教具,在确保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回收利用。

4.确认场地面积,根据人数测算空场面积是否足够技能实操

5.审核重复报名培训人员

6.课程快结束时告知参训人员后期省里会不定期回访,请务必如实答复。

7.考虑交通等安全问题,不可以让学员夸县区参加培训。

(二)培训过程管理

1.签到签退:实行“纸质签到表+电子影像”双轨签到制。在完成纸质签到后,必须使用水印相机为每位学员分别拍摄签到与签退照片,照片水印须包含准确的时间、地点、经纬度及培训班名称。

2.全程记录:

培训须进行双向全景录像,机位应分别对准授课师资与全体学员。

须使用水印相机,分别对“理论教学”、“实操练习”、“考核评估”三个关键环节进行拍照及至少10秒的短视频录制,每个环节各留存一组影像资料。

对于“救护员”及“初级救护员”培训,须在上午课程结束、下午课程开始时,分别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全体学员清晰合影,用于核实实际参训人数。

(三)培训后期工作

1.信息录入: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上传学员考核成绩,完成所有信息维护。

2.档案整理:培训档案应包括:全程录像资料、水印相机拍摄的签到签退照片与视频、各环节留存的照片与短视频、学员档案表、学员签到表、师资签到表等,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关于各培训机构申请审核制证的佐证材料内需增加每期培训班授课师资的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这期培训班授课师资证书照片、每位师资正在授课的场景照片。

3.材料报送:培训机构须于每月1日前,将上一个月内完成培训的全部审批与存档材料(以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形式)报送至承德市红十字会,用于统一审核与制证。